开放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开放教育学院是学校实施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直属办学实体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
2.建立完善招生、教务、教学、学习支持服务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开放教育招生计划的申报、宣传、报名及统计等工作;
4.落实教学过程,创新教学体制机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支持服务水平;
5.负责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学院教师、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6.负责课程辅导教师的聘任、培训、考核;负责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
7.负责开放教育教学点的设置、管理、督查、考核与支持服务工作;
8.负责开放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的拓展与组织实施;
9.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构建和谐校园;
10.负责所辖教学点的管理、督查、考核;
11.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2.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殊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特殊教育学院是学校针对残疾人群开展远程开放教育和培训的直属办学和系统办学实体,主要职责是:
1.积极探索特殊人群接受高等教育新模式;
2.负责与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的联系合作,加强与省残联的沟通协作;
3.负责系统教学点的申报、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直属教学点的建设及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招生、报名、注册、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学习支持服务工作;
6.负责专业规则(教学计划)的制定,加强教学过程落实;
7.负责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8.负责开展残疾人非学历教育培训;
9.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