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根据《甘肃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甘肃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同时向国家开放大学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推荐甘肃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甘肃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不低于75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注: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成绩单所有课程成绩(除去综合实践课程成绩)累加,然后除以课程门数(除去综合实践的课程门数)。其中,对于修读通识课超过1门的候选人,只计入1门通识课的学分和成绩。
三、推荐名额
1.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为31名。
2.进入甘肃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个人及集体荣誉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包含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3)列入国家及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者。
(4)选树为国家及省部级各类“先进典型”者。
(5)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大型企业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四、报送材料
推荐优秀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3.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即可)。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入甘肃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信息和材料目录。
五、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必须做到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学生知晓评选条件,使评选活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有关宣传、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开放教育学院白梅娟老师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六、注意事项
1.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必须认真审核候选人网上学习全过程数据,无相关网上学习过程的候选人,不在参评范围内。
2.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格式统一。同时,在成绩单下方手写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字样。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学习中心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学习中心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4.候选人事迹介绍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学习中心)据实撰写;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情况,将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事迹介绍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排版,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
5.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严格按照报送要求推荐上报候选人,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梅娟
联系电话:0931-8727300
电子邮箱:1418859580@qq.com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