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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第一次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暨招生工作延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


    各合作办学单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现将学院第一次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及招生工作延期等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延期

    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预计将延期至2023年10月1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因审核及整理数据需要,其中2023年9月21日暂停录入信息。

    二、审核工作

    为保证前期已经报名学生及时进行入学前各项工作,将于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开展2023年秋季第一次审核工作。本次审核采取电子档案审阅的形式,电子档案将作为复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三、工作安排

    1.电子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在2023年9月19日下午17:00之前将本季招生电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一),通过QQ发送至孟薇老师。孟薇QQ号:148439688,联系电话:13919402700;

    2.本次先审核9月19日17点前初审通过学生资料,9月21日平台信息录入稍作暂停;预计9月22日—10月10日可继续补录报名学生信息,审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分班及命名规则

    请各平台管理员严格按照《开放教育学院工作站、教学班数字代码列表》编辑班级名称。

    1.班级名称的具体格式如下:【年份简称】+【招生季度】+【专业简称】+【专业层次】+【-】+【工作站、教学班的数字代码】。

    例: 2023年2月在高新经济开发区教学点招生入学的法学本科,该班的班级名称:23春法学本-02。

    2.专业简称见附件二《开放教育专业名称简称命名规则》。

    3.各教学点代码见附件三《开放教育学院工作站、教学班数字代码列表》。

    4.学院直属平台分班及命名由学院招生部进行,请各合作办学单位随时检查分班情况,如有班级代码不符请及时联系进行更正(杨雅泉:18298411998)。

    五、初审及上报

    1.学生资料录入完全及分班后,请各平台管理员进行提交初审操作;高新经济开发区教学点、兰州新区学院、教学分部及武威四个工作站录入在学院平台学生信息请于9月19日17点前核对确认,如有问题请即时联系。

    2.各平台管理员执行完初审操作后,学院招生部将根据初审结果上报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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