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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20201年秋季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文件精神、配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入学资格线上线下审核要求;以及学信网近期启动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录取照片、毕业照片、身份证信息比对工作要求(信息不一致将屏蔽学籍及学历信息),做好开放教育报名新生电子资料整理和纸质资料收缴工作,现将本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招生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一)、根据学生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电子证件照片等资料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录入信息,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二)、学生照片上传要求:

    1、照片应为学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白色,像素为150×210,大小需在10kb以上。

    2、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的照片、将纸质照片翻拍后的电子照片均不能使用。如果用身份证读卡器读取学生信息后,需在“学生照片”处选择符合要求的照片重新上传。

    (三)、报名本科时最高学历填写要求:

    1、应根据学生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准确填写;

    2、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填写时不能有空格;

    3、除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毕业生专升本外,原学历证明材料处不能填写学历网查;

    4、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时需延长至6个月;

    5、最高学历是专科或本科时,学信网的毕业状态为毕业或结业,可报读本科,毕业状态为肄业,不能报读本科。

    (四)、相关凭证上传要求:

    1、报读本科时,前置学历证书处需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报读专科时,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学生,前置学历证书处必须上传高中或者中专毕业证原件照片;

    2、报名学生的身份证号非“62”开头时,需上传异地生源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地址信息为甘肃区域内的本人身份证、甘肃范围内的本人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购买合同等;

    3、学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过变更的,需在身份信息更改材料处上传变更材料。

    (五)、具体信息录入要求请见附件1。

    二、做好招生电子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今后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为线上审核,请各教学点、工作站务必做好学生电子信息整理归档工作。

    (一)、每个学生的电子资料应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及层次,例如:张三+620103199001011234+行政管理专科。

    (二)、电子材料清单:

    1、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该表为招生管理平台录入保存后生成的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不能为身份证复印件的照片。

    3、前置学历证明:本科学生需保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该表有效期应为6个月)或者学历认证报告PDF文件。专科学生需保存高中、中专或者技校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4、个人电子照片:照片应为学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白色,像素为150×210,大小需在10kb以上。

    5、异地证明材料:报名学生的身份证号非“62”开头时,需保存异地生源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地址信息为甘肃区域内的本人身份证、甘肃范围内的本人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购买合同等。

    6、身份信息更改材料:前置学历姓名为曾用名的,需保存户口本有本人信息栏及曾用名一栏照片或扫描件;姓名及身份证号更正的,需保存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7、特殊专业:报读护理专业学生,前置学历必须为护理学专业,需保存护士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考试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上述资料三选一即可)以及毕业证照片或扫描件,如果学生为国家开放大学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上述资料;报读药学专业学生,需保存现从事医药相关工作在岗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

    8、报读本科学生,若大专毕业于军事院校或部队院校,需保存认证报告及证明(证明大专就读时士兵号或军官证号和现在身份证号系同一人)照片或扫描件。

    三、做好招生纸质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为了便于省校纸质资料审核和后期教学检查,除了做好电子资料整理工作外,还需要进行纸质资料的留档保存。

    上交省校纸质资料清单:

    (1)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前置学历证明材料:1份,报读本科学生为学历证书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报读专科学生为高中、中专或者技校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毕业证明。(上述材料应复印在身份证材料的背面,即身份证和前置学历证明材料应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4)异地证明材料:1份;

    (5)身份信息更改材料:1份;

    (6)特殊专业:1份;

    (7)军事院校专科毕业生的身份同人证明材料:1份。

    此外,教学点、工作站应将上述纸质材料再单独打印留存一份,便于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和教学需检查。

    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教学点、工作站应积极开展宣传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程序,切勿虚假宣传。

    请各办学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开放大学对新生报名咨询、材料收集、信息录入、档案整理、入学资格审核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学院将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附:招生平台信息录入说明

    附件1:

    招生平台信息录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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