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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0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本专科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本学期免修免考工作继续在“一平台”开展,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免修免考申请工作。免修免考申请条件及审批流程见附件1。

    2.请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督促学生及时申报并提交《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见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明材料(成绩单、各类证书等)。

    3.请各教学点在“一平台”完成免修免考申请后提交分校进行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结果于本学期末反馈。

    4.各教学点组织申请课程免修免考学生在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www.gslecb.cn)存入待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并进行认证和转换申请(见附件6)。

    二、注意事项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提交,逾期将无法进行申报操作。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 21日。

    2.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须对即将毕业学生的免修免考申报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学生无漏报课程并在完成课程注册及确认的情况下进行免修免考申报。

    3.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须仔细排查课程开放思政课程,务必于本学期完成全部课程开放思政课程的免修免考申报工作,思政课程将于下学期起不再进行免修免考。

    三、材料说明

    各教学点,各位管理教师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部王雨薇处。

    (一)纸质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单科合格成绩单、学习成果转换证明、毕业证书等)复印件1份,需注明学生学号及预申请免修免考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并加盖分校或教学点公章。

    (二)电子材料

    1.有效电子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证书、单科合格成绩单、学习成果转换证明、毕业证书等)均需上传至“一平台”附件区域。材料上传时要满足以下要求:各类证书、毕业证书须为原件扫描件;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等须为加盖分校或教学点公章的扫描件,否则在复审环节不予通过。

    (三)在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完成课程转换申请后,可不再提供《课程开放(单科课程注册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四、联系方式

    1.教务教学部联系人:王雨薇

    联系电话:0931-8587804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1213室 邮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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