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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2022年秋季学期学籍异动工作将于本周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格填写

    学籍异动涉及省际转学、省内转学、转专业、退学四种审批表,具体表格请各教学点、各位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在群文件《学籍异动相关表格》中下载。为了保证学籍异动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点、各位班主任认真阅读《学籍异动申报说明》(见群文件),并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要求规范填写(请务必使用表头为“国家开放大学....”的最新表格)。

    二、材料提交

    本次学籍异动材料提交分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部分。各教学点、各位班主任将《学籍异动汇总表》《退学汇总表》,各类学籍异动审批表扫描件(审批表扫描件命名方式:**学院张三转学审批表)等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2022年8月26日(周五)前提交至开放教育学院教务教学部黄振诚老师处。

    三、特殊说明

    学院教学分部、天祝工作站等5个工作站有自己教学点学籍管理权限,请按照自己管理权限进行学籍异动操作,后期由学院统一组织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振诚

    联系电话:0931-8587804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甘肃电大开放教育学院教务教学部1213办公室。

    附件: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申报说明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申报说明

    一、转专业: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3份),教学点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学院;

    2、教学点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转专业”审批(即“同意”);

    3、学院、审核教学点申报的“转专业审批表”(一式3份),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分部;

    3、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转专业”审批(即“同意”);

    4、学院汇总各教学点转专业情况,填写“**年*季**学院学籍异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分部。

    5、学生有下列情况不能转专业:(1)教学点未开设相应专业或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2)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学生;(3)应予开除学籍或取消学籍的学生。

    二、省际转学

    省际转出

    1、学生向转入教学点确认其具有接收条件;

    2、学生向转出教学点提交转学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5份;

    3、转出教学点确认学生符合转学条件、转入教学点具备接收条件后,在“省际转学审批表” (一式5份)上签署意见、盖章,并出据“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或学籍证明,报送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由转出学院上报转出分部签署意见(分部留存“转学审批表”2份)。

    省际转入

    1、学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转学书面申请、由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省际转学审批表”(一式3份),“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或学籍证明,到转入教学点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教学点接收学生提交的转学材料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省际转学审批表”(一式3份)、“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或学籍证明,报送转入学院签署意见后,由转入学院上报转入分部;

    3、转入学院收到分部的省际转学反馈意见后,通知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三、省内转学

    (一)转出

    1、学生向转入教学点确认其具有接收条件;

    2、学生向转出教学点提交转学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省内转学审批表”(一式3份);

    3、转出教学点确认学生符合转学条件、转入教学点具备接收条件后,在“省内转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一式3份),由学生(或转出教学点)提交给转出学院;

    4、转出教学点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转出”审批(即“同意”);

    5、转出学院收到学生(或转出教学点)提交的“转学申请表”后签署意见,由学生将“转学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到转入教学点;

    6、转出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转出”审批(即“同意”)。

    (二)转入

    1、学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转学书面申请、由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省内转学审批表”(一式3份),到转入教学点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教学点接收学生提交的转学材料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省内转学审批表”(一式3份)报送转入学院;

    3、转入教学点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转入”审批(即“同意”);

    4、转入学院收到学生(或转入教学点)提交的“省内转学申请表”(一式3份)后,签署意见,并上报分部;

    5、转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转入”审批(即“同意”);

    6、转入学院收到分部的转学反馈意见后,通知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7、学院汇总各教学点转学(省际、省内)情况,填写“**年*季**学院学籍异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分部。

    学生有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转学:(1)教学点未开设相应专业或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学生;(3)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学生;(4)应予开除学籍或取消学籍的学生;(5)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学生。

    四、退学

    1、学生本人向所在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自愿退学审批表”3份;

    2、教学点审核后签署意见报送学院;

    3、教学点在教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做“退学”审批(即“同意”);

    4、学院收到教学点提交的“退学审批表”(一式3份),签署意见后上报分部;

    5、学院汇总各教学点退学情况,填写“XX年XX季XX学院退学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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