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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残疾学生学费缴纳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22    浏览次数: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残疾学生学费缴纳实施办法

    为提高全省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缓解残疾学生的教育负担,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残疾人远程开放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残联发【2011】31号)文件精神及新的市(州)、县(区)残联残疾学生学费补助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实施对象

    取得国家开放大学学籍、具有甘肃省户籍的残疾学生(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本办法实施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技能,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三、学费缴纳实施办法

    (一)学费缴纳标准

    享受甘肃省残联学费补助及甘肃电大系统学费减免后,本、专科学生每生全学程需缴纳学费3120元。毕业后学生可凭学校学费票据、毕业证书、残疾证、身份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到所属的市(州)、县(区)残疾人联合会报销,具体的报销额度以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学费缴纳细则

    特殊教育学院设有社会工作、广告学2个本科专业,社会工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科专业,为了满足残疾学生专业学习多样化需求,部分残疾学生学籍注册在开放教育系统。学籍注册在特殊教育学院或开放教育系统的残疾学生,不分专业、层次,全学程需缴纳学费3120元。

    1. 学籍注册在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学生第一学期缴纳学费1872元,第三学期缴纳学费1248元。专科层次免收首次考试费;本科层次需承担首次考试费,标准为30元/门次,每学期按实际考试门次收取;补考费本专科均按20元/门次收取,每学期按实际补考门次收取。

    2. 学籍注册在开放教育系统的残疾学生第一学期注册缴费与开放教育系统同专业学生相同,第二学期缴纳全学程剩余学费。专科层次免收首次考试费;本科层次需承担首次考试费,标准为30元/门次,每学期按实际考试门次收取;补考费本专科均按20元/门次收取,每学期按实际补考门次收取。

      四、课程注册及教学管理

      (一)各教学点所招的残疾学生由教学点全程负责课程注册、教学及教学管理等业务,特殊教育学院指导和协助教学点完成相关工作。

        (二)院本部残疾学生注册与教学管理

      学籍注册在特殊教育学院院本部的残疾学生由特殊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课程注册与教学管理;学籍注册在开放教育系统的残疾学生第一学期课程注册与同班学生同步进行,其余学期的课程注册在学生完成缴费后,由学院安排专人以手工注册单的形式进行注册。

    3. 本办法由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4.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0年5月15日

       

       

       

    版权所有: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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